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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入库首笔境外签订书据印花税 日期:2011-03-11
日前,张家港辖区内某外资企业将其87.5%的股份转让给某外国企业,在香港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同总金额4.01亿美元。张家港市地税局及时跟踪服务,成功入库印花税267.94万元,这是该局历史上首笔就境外签订、境内使用的书据征收的印花税。 该局得知辖区内某企业将发生重大产权转移事项后,立即梳理准备相关税收政策,并安排业务骨干提前介入,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及时掌握进度,提供“一对一”式的涉税服务。针对企业就在香港签订合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的疑问,该局在认真研究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多次与企业接触、沟通,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取得了企业的理解和认同。随后,该局协调外汇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全程协助企业办理税款结算、申报、划拨、解缴手续,并在税款缴纳当天,通过江苏地税省级大集中系统,顺利开具税收缴款书。在此笔印花税的征收过程中,张家港地税局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赢得了纳税人的赞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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