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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税草案预定今天通过 台“财政部”要硬起来 日期:2011-03-10
“行政院”规划奢侈税在七月一日上路,未来民众持有不满两年的非自用住宅,或是购买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高档家具等等,都会被课奢侈税。 3月10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院会”预定今天通过“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俗称奢侈税)草案,草案增订“防止殃及无辜条款”,民众如果是因为特殊原因被迫在购屋后的两年内卖屋,就不会被课奢侈税。 或是,在购买新屋后且在一年内卖出原来旧屋,也不用课奢侈税。 不过,新法上路前已买非自用住宅的民众,若持有不满两年就卖掉,也确定会被课10%或15%的奢侈税。 “财政部长”李述德昨天也宣示,奢侈税一定要通过,“财政部”有决心,也一定会“硬起来”。他强调,当局坚守两年内移转的非自用住宅、空地课征最重15%的奢侈税,税率和课税范围不会打折,期限也不会延长到三年,条例没有落日条款等“三不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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