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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口县非税收入增三成 日期:2011-03-09
黑龙江省林口县多措并举促非税增收,2010年该县全口径非税收入完成27851万元,比上年增收6885万元,同比增长32.8%,占全口径地方财政收入的66%,创历史新高。 建立票据源头控收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凭证购票、验旧换新、以票管收、联网监控”的管理办法。建立非税票据专管员责任制,通过考评核发执业证书。拓展非税收缴系统票据管理模块功能,使票据发放、使用、管理、核销等环节实现网络管理一体化,源头遏制非税收入“跑、冒、滴、漏”,实现源头控收。将非税收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和部门预算体系,实现票据管理与资金征缴高度统一。 建立综合预算管理制度。对国家明令取消和停止的100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禁止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整治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行为,按部门预算盘点收入,简化非税收入资金据实拨付程序,精化会计核算工作。 建立报表分析报告制度。林口县财政局对所辖128家非税单位制定了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统计与报表分析报告制度,比照历年非税收入,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办法,客观地预测非税收入走势和实现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苗头性和趋势性问题,提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提高非税收入收缴效率的措施和建议。 建立增收挖潜考问制度。加强对重点单位的非税收入目标考核,实行激励奖惩政策,对执收单位超收给予奖励,对执收单位由于不作为导致减收给予通报批评。在清理“小金库”工作过程中,对以前年度欠缴、缓缴的收费进行清理,努力挖掘存量,保证非税收入应缴尽缴,建立监督稽查的长效机制。 建立履职绩效考评制度。先后制定了《政府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量化考核,对实际工作中成绩较为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举报非税收入违规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并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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