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将16亿元新增资源税全部投向民生 日期:2010-12-23
今年上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自6月1日起,新疆实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为5%。 新疆自治区地税局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新疆资源税增长99.1%,到年底,资源税增收额可达16亿元。按照自治区要求,这部分新增收入将全部用于民生。 新疆自治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自治区政府决定,资源税增收部分全将用于今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出台的统筹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水平,以及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津贴补贴发放。 该负责人说,作为全国最早实施资源税改革的地区,新疆资源税税收目前已经呈现出明显增长态势。今年1至8月,地税收入比上年同期增收34%,实际增收额超过50亿。预计到年底增收的总额将超过去年,这块资金会更多地用于发展经济、用于改善民生。 10月21日,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公布,前三个季度全区用于民生的支出共达639.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10.6亿元,同比增长20.9%。用于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区“双语”教育,新型农牧区医疗合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抗震安居工程和“三农”工程等重点民生事业发展。 今年以来,新疆自治区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改善民生。据悉,今后的财政支出政策,将更进一步体现财政资金向民生领域倾斜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让广大人民群众从改革发展成果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