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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税率降低令深圳娱乐业受惠 日期:2010-12-10
广东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从2009年1月1日起进行了调整,根据调整后的税率,深圳市相关娱乐业企业税负下降了25%至75%不等。 新确定的娱乐业适用税率分为5%、10%和15%三档,涉及到6个子目。除了台球、保龄球税目营业税税率仍为5%外,其他5个子目的营业税税率均有所降低,其中游艺、音乐茶座(包括酒吧)两个税目营业税税率从20%调整为5%;网吧、高尔夫球两个税目营业税税率由20%调整为10%;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税目营业税税率由20%调整为15%。 调整后的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目前在全国处于偏低水平,最高税率为15%。税率调整涉及企业众多,受惠金额达到了上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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