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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已成昆山地税第三大税种总量稳居全省县市首位 日期:2010-12-01
今年,昆山市地税局全面落实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努力提高土地增值税征管水平,切实发挥土地增值税在调节房地产开发收益中的作用。截至11月底,该局累计入库土地增值税7.42亿元,同比增长32.71%。与2005年同期1.47亿元相比,昆山的土地增值税在“十一五”期间增长了四倍,已取代企业所得税,成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之后的第三大税种,总量继续保持全省各县市首位。 开展立体化宣传。利用报纸、宣传栏、触摸屏、传单资料、12366服务热线等加大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宣传力度,争取党委政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开通网上税校、企税通、举办培训班等举措,辅导办税人员掌握清算业务。 加强项目化管理。严格区分项目类型和用途,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定期从建管部门取得房地产企业的工程项目清单,核实、比对本地区房地产项目是否全部纳入项目登记,实行分项目管理和税源全程监控管理制度。 实行专业化清算。与住建、国土、房管部门充分共享信息,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清算小组,全面核实土地转让、房地产开发、销售状况以及成本和扣除项目;对在清算过程中发现交易价格明显偏低的,委托价格认证部门进行价格鉴证;对审核中发现重大疑点的,及时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处。今年以来,已完成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超过六十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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