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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下调至5% 日期:2010-11-26
2010年9月2日,对河北省娱乐行业两万余纳税人来说是一个高兴的日子。这一天,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夜经济的指导意见》(冀政[2010]103号 )文件正式下发,该文件明确:自2010年10月1日起,全省设区市夜经济特色街内的娱乐业纳税人营业税税率统一下调至5%。河北省地税局同样为此感到欣慰——他们没有想到,向省政府提出下调税率的建议,这么快就有了结果。 “这真要感谢‘对标’。”河北省地税局流转税处处长张彦平告诉记者,从发现问题、调研分析到提出建议,“对标”活动功不可没。今年年初,通过先后赴政策管理比较到位的北京、江苏等地调研发现,这些单位对难点问题和政策不够明确的问题,总能够及时进行调研,并适时在政策上予以明确。于是,他们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全面对标,创先争优”的背景下,以先进单位为“标杆”,结合本地实际,以创新举措大力开展工作实践。8月31日,制定下发《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对成本利润率确定、从事货运、保险、会议、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营业额确定等政策问题,均予以明确,长期困绕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难题最终得以有效解决。同时,为了进一步给全省城市夜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税收环境,对位于各设区市夜经济特色街内的娱乐业纳税人营业税税率下调至5%的建议,得到省政府采纳,并以专门文件下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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