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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16亿新增资源税将全投向民生 日期:2010-10-22
今年我区1至9月用于民生的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10.6亿元。到年底,我区今年的新增资源税也将全部投向民生。 21日,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我区前三个季度用于民生的支出共达639.3亿元,同比增长20.9%。 “用于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区‘双语’教育、新型农牧区医疗合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抗震安居工程、‘三农’工程等重点民生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另外,记者从自治区地税局了解到,2010年前8个月,新疆资源税增长99.1%,到年底,资源税增收额可达16亿元。而按照自治区要求,这部分新增收入也将全部用于民生。 “自治区决定,增收部分全将用于今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出台的统筹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水平等其他相关人员待遇,以及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津贴补贴发放。”自治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负责人说,作为全国最早实施资源税改革的地区,新疆资源税税收目前已经呈现出明显增长态势。今年1至8月,地税收入比上年同期增收34%,实际增收额超过50亿。 “我们预计到年底增收的总额将超过去年,这块资金会更多地用于发展经济、用于改善民生。”该负责人说。 今年上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自6月1日起,新疆实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为5%。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人说,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改善民生。今后的财政支出政策,将更进一步体现财政资金向民生领域倾斜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让广大人民群众从改革发展成果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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