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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国税局第三稽查局推行信息查账提升税务稽查质量 日期:2010-10-20
今年以来,浙江宁波国税局第三稽查局树立信息管税理念,积极推行信息化稽查进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选案准确率达到100%,通过信息查账新增稽查收入300多万元。 一是加强信息采集实行科学选案。在选案过程中,加强稽查与征管、法规、税政、税源管理等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衔接机制,及时掌握征管部门的税源管理动态信息;注意从综合征管软件和税源管理部门提取有关宏观税收指标、行业税收指标等信息,结合纳税评估情况以及企业的投入产出指标等生产经营数据信息综合分析,从中发现案源线索,实行科学选案。 二是利用第三方信息提升稽查质量。例如,通过核对被查单位银行对账单,并调取相关银行卡数据,较为准确的把握了被查单位的资金流向,为查处企业现金收入不入账提供了有益的证据。通过劳动部门劳务合同备案的数据,查证了被查单位通过序列人员工资从而多列支费用的问题;通过发票比对系统查证了被查单位通过不合理发票从而多列支成本费用的问题。 三是积极推广应用电子稽查软件——第三方查账软件,既节省了时间,又追踪检查了查账软件所列疑点问题,极大地提高了检查的针对性和工作效率。该局选取部分石油石化、高新技术企业利用此软件进行稽查,取得了显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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