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调整房产开发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
日期:2010-10-19
山西省太原市地税局近日发布《山西省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山西省太原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第1号公告),就太原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作出调整,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公告明确,太原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住宅项目1.5%;除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3%。同时,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普通标准住宅5%;除普通标准住宅以外的其他住宅6%;除前述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