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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西藏日喀则地区完成税收2.6亿多元 日期:2010-10-18
近日,记者从日喀则地区国税局获悉,今年以来,日喀则地区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宗旨,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全面强化税收管理,各项税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至9月,全地区共入库各项税收2.6226亿元,同比增加5368万元,增长25.7%。 据悉,今年以来,为做好全地区的税收工作,地区税务部门积极加强税收管理,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提高税收执法到位率,做到应收尽收;在全地区推行《税收征管涉税业务操作规范》,不断完善纳税申报制度,规范征管涉税业务,通过梳理业务,规范操作,简化手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本地所辖税源的监控和调研工作,全面掌握税源的增减变化,认真查找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税源管理,深入细致地开展税源调查工作,掌握税源情况,有针对性地扩大监控范围,特别是加强了对重点税源数据的采集、分析和运用,从源头上防止税收流失。 地区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前三季度,日喀则地区税收主要呈现四大特点:主体税种增幅明显,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收明显,其中,增值税完成8027万元,同比增长23.8%,营业税完成7758万元,同比增长15.3%,企业所得税完成3337万元,同比增长33.6%;采矿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成为拉动税收增长的三驾马车,三大行业合计上缴税收1.7679亿元,占税收总量的67.4%;纳税上百万元企业占税收比重渐大,1至9月,纳税上百万元企业增加到15户,实现税收1亿元,占全部税收的38.1%;小税种收入大幅增长,1至9月,印花税、资源税等小税种共实现税收2272万元,同比增长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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