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税局农户灾后购买首套住房免征契税
日期:2010-10-14
近日,福建省地税局发布《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住房灾后重建有关契税问题的公告》(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010年第1号公告),明确农村住房灾后重建有关契税问题。
公告明确,因灾倒房、严重危房和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重建住房的农户(下称“重建对象”),其退出原旧宅基地后到所在县(市)购买住房的,重建对象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免征契税。重建对象享受优惠政策每户限一套。
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对象认定工作,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0]225号 )相关规定执行。公告自闽政办[2010]225号 文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