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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国税局多措并举构建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体系 日期:2010-10-13
一是严格等级评定。按照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统一的标准、方法和程序,运用税收征管信息化数据资源优势,规范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先后有161户企业被评定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 二是注重动态监管。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后的纳税人实施跟踪管理和分类管理,在为A级纳税人提供免除日常检查、放宽发票领购限量等激励措施的同时,对B级纳税人重点加强日常涉税政策辅导、税收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对C级、D级实施重点监控和有效稽查,促其提高依法纳税水平。 三是坚持信用宣传。充分利用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厅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并结合“税法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精神实质、评定标准、奖惩措施以及A级纳税人名单广而告之,弘扬诚信纳税风尚,营造良好的依法诚信纳税环境。 四是实现资源共享。以税收征管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长期不懈地参与推进廊坊市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按要求定期向“廊坊社会信用监管平台”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欠税及处罚、企业税务登记等涉税信息,为廊坊市荣膺全国唯一“2010中国最佳信用环境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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