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资源税改拉增16亿 全部用于离退休人员补贴
日期:2010-09-28
作为全国最早实施资源税改革的地区,新疆资源税税收出现较高增长。2010年1至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0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3.3亿元,增长31.4%,其中资源税增长99.1%。
9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王富强在向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1次会议做《关于201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部分变更情况的报告》时说,资源税的高增幅主要得益于自6月起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新政策的实行,全国经济企稳回升、油价上涨等也是税收收入大幅增加的利好因素。
经测算,预计2010年自治区本级可增加资源税收入16亿元,自治区本级预算收入随之调增16亿元,相应调增一般预算支出16亿元。据悉,增加支出全部用于2010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出台统筹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水平等其他相关人员待遇及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津贴补贴发放。
资源税属于地方收入。今年上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引发了《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自6月1日起,自治区实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为5%。在资源价格普遍上涨的背景下推进资源税改革,税收将与资源价格变化挂钩,无疑将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据了解,我国资源税大多采用从量计征,征税范围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等七个品目。在近年来资源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资源税税负水平过低,难以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造成资源浪费。
资源税改在我区实施后,国内多位专家均指出,资源税由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的改革,提高了税负,间接提高了产品价格,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并帮助资源输出大省获得更多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