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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首次办理消费税退税业务 日期:2010-09-20
今年以来,西藏国税局采取优化申报服务,加快审批进度,不断完善出口退税业务提醒制度等措施,提高出口退税质量和效率。据统计,1月~8月,西藏共办理出口退税1982万元,同比增长86.10%。其中,增值税退税1829万元,消费税退税49万元,实现免抵调库104万元。 首次办理了消费税退税业务,成为西藏出口退税工作的新亮点。据了解,自1996年西藏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以来,由于西藏未全面开征消费税,在办理退税业务中,出口企业从西藏以外购进涉及消费税应税货物情况不多,因此税务干部对消费税退税流程不熟悉。近日,该局接到出口企业申报退税后,为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准确把握税收政策,结合西藏实际,请示税务总局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学习消费税退税政策,吃透政策规定;与其他省市进行交流,深入探讨操作细节;及时联系系统开发商,提出单证开具格式需求;加强管理,函调核实出口企业供货方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通过一系列措施,西藏国税部门及时、准确办理了消费税出口退税,涉及退税金额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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