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票据五项死刑罪名拟取消
日期:2010-08-24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适当减少死刑罪名,草案拟取消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拟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涉及票据的有五项,分别是:
1.票据诈骗罪
2.金融凭证诈骗罪
3.信用证诈骗罪
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5.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修正案草案增设虚开普通发票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