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1-7月份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逾百亿
日期:2010-08-23
今年1-7月,辽宁省外贸出口一路走高,恢复性增长势头强劲,出口企业信心持续增强。与此同时,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积极宣传、辅导税收政策,管理与服务并重,及时、准确地为7851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107.89亿元,其中办理退税71.22亿元,同比增长10.2%,增加6.61亿元。13市共为3267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38.8亿元,其中办理退税27.21亿元,同比增长37.1%,增加7.36亿元,为我省出口企业持续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本期13市出口货物退(免)税呈现以下5个特点:一是出口企业认定和申报户数持续增加,外贸企业申报户数自年初以来增加逾7成;二是受出口恢复强劲和上年同期基数较低影响,出口企业申报当年应退(免)税出口额和应退(免)税额显著增长,退税规模创历史同期最高,同比增长近4成;三是重点钢铁企业出口恢复势头强劲,出口额同比上涨10倍以上;四是各市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差异较大,有5个市同比增长,8个市同比下降,其中辽阳增长2.7倍。
为实现“十一五”制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国家从7月15日起,又下调了6大类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就包括辽宁省重点出口的钢铁产品。由此可以预见,今年后几个月辽宁省出口涨幅将会有所回落。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将努力克服因取消部分商品退税带来的工作压力,积极引导和支持全省外贸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