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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南宫市地税局四项措施强化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 日期:2010-08-16
为促进非居民税收源泉控管工作顺利开展,南宫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部署非居民企业自查核查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和部门协调。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任组长、税政管理科科长、税政科主管人员、管理分局长以及有关税收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非居民企业税收领导小组。同时加强与国税局和外汇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协调配合,为进一步做好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深入企业、实地调研。组织人员利用两天时间下企业了解相关涉外信息。已对4户涉税企业的11条信息全部进行了核实,进一步掌握了企业涉外业务开展情况,对可能发生的非居民税收进行预计。 三是宣传政策、明确责任。有针对性的进行民政策宣传,整理了有关涉税政策文件,印发企业并宣传到位,明确不同业务应缴纳的税种、税率及代扣代缴和申报工作;明确含税及不含税支付金额的不同计算方法;明确未代扣代缴的处理规定。主动为企业提供纳税辅导,帮助企业在商定涉税条款时维护好自身利益,明确划分纳税义务和扣缴责任。 四是核查补税、加强监管。按照上级要求积极与企业沟通,由企业联系涉税人员,想方设法尽快追缴税款。同时及时辅导扣缴义务人准确扣缴应纳税款,建立管理台账和管理档案,追缴漏税。预计将补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4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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