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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国税局树立“四种意识”优化纳税服务 日期:2010-08-16
重庆市南川区国家税务局为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广泛树立“四种意识”,争做让纳税人满意的税务机关活动。 一是树立和谐服务意识。要求干部职工改变陈旧税收管理观念,做到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大力倡导“四多四少”的服务理念。即我们多说一句话,纳税人少跑一次路;我们多一分勤快,纳税人少一分等待;我们多一分微笑,纳税人少一分紧张;我们多一分宣传,纳税人少一分困惑。 二是树立责任大局意识。要求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一流的纳税服务,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职责。把尊重纳税人、善待纳税人作为一种职责,作为一种职业道德与要求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中。 三是树立换位思考意识。要求干部职工经常进行换位思考,坚持从纳税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去理解问题、去解决问题。同时,还要诚心诚意地听取纳税人的意见,掌握纳税人的心理和工作需求,以真诚的态度和过硬的作风,赢得纳税人的信赖,做纳税人的贴心人。 四是树立注重实效意识。要求干部职工将过去注重形式向注重内容、形式、效果三者相统一转变。即从片面追求纳税服务形式的认识误区中解放出来,通过持久和务实的工作,使纳税服务的内容制度化、规范化。从而形成纳税服务的长效发展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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