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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国税局车购税征收管理分局抓住关键规范征管 日期:2010-07-14
兴安盟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作为兴安盟地区唯一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机关,自三月份机构成立以来,一直严抓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税收征管,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一受理申报注重真实。该局牢牢把握住车购税征收受理申报第一关,重点审核纳税人提供的纳税申报资料,确保资料合法、数据真实、内容齐全、逻辑关系相符,坚持做到“四个一致”,即纳税人提供的纳税申报资料与申报表填写一致,个人身份证明与购车发票上注明的购车人信息一致,购车发票上开具的车辆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与合格证信息一致,申报车辆情况与现场验车情况一致,对纳税人由于不熟悉纳税申报填报规程,造成错填、漏填等情况的,耐心细致地辅导纳税人填报,在申报信息齐全、准确、真实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完整地将申报信息录入征管系统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手续。 二执行政策坚持原则。在日常工作中,该局严格依照发票价格,按政策规定扣除增值税确定计税价格,对高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照发票扣税价格办理征收手续,对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办理征收手续,对车辆购置税征收系统中无车辆价格信息的,及时按着规定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同国别,同型号,同车长,同排量,配置近似的同类型车辆价格为纳税人办理车购税征收手续。对办理转籍、变更、过户和完税证明补办手续的,在经过实地验车核实其车辆与档案信息一致的基础上予以办理。对办理免(减)税、退税的车辆,该局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收齐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为纳税人办理车辆免(减)税和退税手续,同时做好征税车辆、退税车辆、免(减)税车辆等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上半年,该局共受理各类机动车辆纳税申报6117辆,查阅车购税档案700 次,补证110辆,办理档案转出630辆,接收档案转入433辆,退税14笔共计2万元,没有发生利用办理转籍、变更、过户和完税证明补办手续套取完税证明的现象。 三是资料管理力求完整。在完税证明管理上,该局实行专人、专柜、专库、专账管理,安排了一名同志专门负责票证的安全保管工作,建立了完税证明和缴税凭证登记簿,坚持每日核对完税证明和缴税凭证,详细登记完税证明的种类和号码,每月对完税证明和缴税凭证的使用和结存情况进行核销,没有发生一例借证、赊证、损毁、丢失的现象。在车辆购置税档案管理上,建立了车辆档案台账,实行一车一档制,及时搞好接收、复核、补录、归档和档案保管等工作,确保车辆档案中车辆合格证明、价格证明、身份证明、完税证明正副本复印件、验车记录、纳税申报表中签章等资料全部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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