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税率演出业受困“中国式烦恼” 日期:2010-06-21
北京政协近日发出建言,指出七大问题导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受阻,其中,由于文化演出场所没有被列为公共文化设施,不仅要缴纳房产税,而且按照商业和娱乐业的标准缴纳5%-20%的营业税,高额的税收助推了高票价,阻碍了文化演出市场的发展。应将以高艺术性演出为主的文化演出场所定位为“准公益性文化设施”而非“文化娱乐设施”,从而改善剧场经营环境。 对此本报记者做了走访,了解到了剧场经营者们的真实状况,也了解了业内的一些真实声音,受困高税率,北京演出业承受着“中国式烦恼”。 民营剧场业苦于高税率 靠单打独斗在业内闻名的时代新纪元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陈纪新一听到演出税收的问题就猛点头,她说15年前她就提过国家应该调整对演出业的税收,十多年过去了,税收政策还是没落实,而且很多国家建的剧场改变体制,变成由个人经营承包了,对方要以企业为单位缴税,肯定会分摊到演出团体身上,对很多不享受国家资源的民营演出团体来说,实在是太困难了。 北京演艺集团总经理李恩杰表示,关于一个演出项目的税收问题,国内通常是剧场和演出团体双方协商来解决,北京演艺集团通常跟剧场方约定是分别缴税还是一起缴完税再分成,每个项目都要灵活机动地单谈。有高昂税收的话,对企业来说肯定是块大成本,这块成本会转嫁到票价上,长期来看也不利于演出市场的培养,因为目前反映国内演出票价过高的呼声就很多。 现在国有院团能从国家财政上得到较多的扶持,比如文化创意产业基金、贷款贴息等。对剧场来说,房产税是巨大压力,还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什么的,光靠卖票根本收不回一个剧场的投资。所以应该首先确立剧场是什么性质的,公益的还是纯商演的,然后分别按不同的税率对待。 天创演艺集团董事长曹晓宁说,天创在国内的发展以红剧场起家,一般是给剧场方租金,红剧场是该区工会设施不用缴税。但天创自己要负责营业税,一张票有5.5%的营业税,加上企业所得税25%,总体有30.5%的税赋,“都说目前国内演出票价高,高票价跟高税率是有关系的”。曹晓宁说,国内演出的盘子根本不大,而且演出的观众群体也不大,高税率带来的高票价长此以往不利于演出市场发展。 由一位知名牙医王翔投资的蓬蒿剧场是典型的小剧场,王翔平时接触的也是一些独立的戏剧工作室或者剧组,他自己也涉足戏剧创作,除了经营剧场,也是一位戏剧创作人。他说,这些剧组苦不堪言,非常希望国家能够对他们免税,因为他们就是凭着对戏剧事业的热情在投资和排演剧目,目前还很少有想靠小剧场话剧来挣钱的。这些剧组虽然没公司,但为了演出必须要挂靠一家公司,对方要缴税,所以会提前跟剧组收,等于还是剧组埋单。这些非盈利性的创作人或者创作班组,特别希望政府能形成一套适用的支持方式,来支持国内话剧事业的发展。 虽然北京市现在有《北京市优秀舞台剧奖励办法》、《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文[2009]1037号 )等补贴创作的政策,但很多剧组反映,这种补贴惠及范围有限,对于真正形成创作上的繁荣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好多国家都有对小剧场话剧的扶持政策,为了激励大家多创作好作品,很多国家会定期在网上公布奖励和补助的申请办法和程序。王翔说,目前最需要解决的是对剧场的支持政策,因为目前还没有一个支持非盈利性剧场的政策。 位于北京东四十条的“雷剧场”是雷子乐“笑工厂”的主要基地,作为北京当下最红的小剧场创始人,雷子乐谈及当下小剧场税收问题时只能无奈地苦笑。在别人看来风光无限,甚至红红火火的雷剧场其实现在仅仅是苦苦支撑。税收、房租和贷款三大问题无疑像三座大山一样牢牢压在早已喘不过气来的小剧场身上。 “现在小剧场的税收有点太恐怖了,完全有点高不可及,而且还很奇怪。”雷子乐表示,“税务局是这样规定的,先规定一个税率比如说是5.5%,但同时还规定一个小剧场必须完成的税收额度,如果你今年缴税达到了这个额度,那无论小剧场今年挣多少都缴这么多的税。如果达不到这个规定的额度,那就又要加一个税率。比如税务局规定你今年要缴20万元的税,缴够这20万元,你今年不管挣多少都这点税,按规定的这个税率来。但如果达不到20万元,那就再加个税率。你想如果按照这个税率,就算按5%算的话,那营业额要达到400万元。这就相当恐怖,按这么算的话,如果每年除去一些排练休息等不演戏的日子,剩下的日子全部演戏也得每天营业额达到1万元以上,这才勉强能缴齐20万元的税款。我想北京很少有哪个小剧场能有如此高的营业额吧”? 此外,雷子乐对于与税收有关的国家补贴政策也有点不理解。国家规定对一些文化创意企业进行房租补贴。但却明文规定只有每年纳税达到25万元才有可能被补贴。“我觉得这对于大部分小剧场是不可能的,对于那些本身在生存线上挣扎的小戏剧团体来说这个政策无疑是一纸空文。”雷子乐表示,“我们现在有个办公室,每个月光租金就得1万多元,我们很希望拿到房租补贴,但我们根本无法达到这个条件”。 更让雷子乐哭笑不得的是贷款的问题。国家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制定了贷款贴息的优惠政策。“但这个政策其实有个自相矛盾的地方。”雷子乐解释道,“这个政策规定只有正规的文化创意企业才能享受贷款贴息的政策。但实际上很多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就是需要一笔资金才能成立自己的公司,假设我有100万元能成立自己的公司了,那我还贷款干吗”?在雷子乐看来,推出的贷款贴息政策对于还处于初级创业阶段的小剧场而言其优惠作用根本无法体现。 “高税率高场租”的恶性循环 蓬蒿剧场是租用房主地皮自建的一个剧场,王翔表示,房主要缴纳房租税金,这块已经计算在他们缴纳的租金里了。另外还要缴纳一张票5%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此外,由于他们的票务交由票务在线打理,对方要缴营业税,所以对方在扣除代理售票的佣金分成之后,还要提取一个税收额,总计要从他们收入中提取15%。综合下来对剧场来说,运营成本很高。 “小剧场都是属于非盈利性机构,但目前国内工商局还是按娱乐性企业来收税。”王翔认为,国家应该把小剧场定性成非盈利性机构,欧美国家都是给予免税扶持。 就他本人来说,还有身边好多在做小剧场话剧的朋友,本来他们就是靠热情和奉献来做这事情,虽然他们也售票,但主要目的是为了活跃民族的文化产品。像蓬蒿剧场,总建设投资120万元,目前一分都收不回来,因为每年经营成本就要50多万元,而每年的票房收入大概只有30万元,营业税和所得税的担子着实不轻。 “其实在美国、英国一些主要城市对小剧场都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只要是300座以下的剧场都是非盈利机构。”王翔说,因为从规模经济上来说,座位数量决定了票房总量,也是一个比较直观的鉴定标准。像有些纯娱乐场所是应该按娱乐业的税率来收取,但是非盈利性的企业,应由政府去组织界定;另一个界定标准就是看其经营目的,看其是为了追求利润还是为了繁荣文化市场。 东方先锋剧场经理傅维伯说,目前国内的演出税包括房产税等都过高。 房产税国内是按两种方法收取,如果有原值的,按原值的2%。收取,没原值的按正常租赁对待,收取17.5%房产税。靠租赁来经营的剧场,另外要负担票房3.3%营业税和年底25%企业所得税。别看东方先锋在小剧场领域里起步很早,但营业也很成问题。按王府井地区的租赁价格,1平方米每天5元的租赁价格,东方先锋剧场将近2500平方米,等于每天要缴纳2.5万元左右给房主,然后再转租给剧团,就算开价1.5万元一天的场租,通常剧组剧团都嫌贵,而且,这些成本中还没算进人力水电的成本。 傅维伯说,现在经营剧场就是风险操作,他没有采用承包制,跟国家话剧院谈的就是每年上交多少钱,保证多少场次,因为东方先锋还有担纲文化传播的责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