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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新疆乌鲁木齐城镇土地使用税正式开征 日期:2009-04-10
从即日起,悬两年之久的乌鲁木齐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正式开征。乌鲁木齐地税局昨日表示,此次提高的土地使用税政策只适用于开发商,不会向购房者收取。 据乌鲁木齐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税费调整,是将乌鲁木齐7个等级地段每平方米征税额调整至1元-15元。 此次调整后,小西门、中山路等一等土地使用税由原来的每平方米5元调高至15元;最低的工矿区0.3元调整至1元;乌鲁木齐县安宁渠镇、水西沟镇0.3元-0.4元调整至1.5元;米东区则分为1.5元-9元5个等级。 乌鲁木齐地税局税政一处副处长张静介绍说,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须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此次调整共涉及2500余户企业。 此外,所有此项税费的纳税人除申报今年的土地使用税外,还须按新税额补缴2007年、2008年两年的差额税款。 补缴前两年的差额是因为新疆土地使用税新旧标准衔接时曾出现空档。据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全年税额分两次申报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和10月。 此前,国税总局自2007年1月1日就统一调高了国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但由于此项税费涉及面较广,自治区人民政府经过详细调研,自去年才10月批准上调城镇土地使用税,而乌鲁木齐自今年4月才正式开征。 因一次征收3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考虑到纳税人的负担,乌鲁木齐地税局则明确表示,缴税人可在今年第二次申报期10月31日前补缴税款,在此之前补缴的税款不加滞纳金、不罚款。 “作为目前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惟一税种,此次乌鲁木齐城镇土地使用税是自2003年调整后的再次调高。此项税费向开发商征收,不会向个人购房者收取。”税务部门因此认为此次税费调整不会直接增加市民的购房成本。 但这一说法并未获得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商们的认同。“目前,开发商购买地块的成本主要由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三部分构成。”乌鲁木齐一大型房地产公司董事长说,“以5亩3000平方米地计算,4类地段以外的土地使用税从此前的每平方米2元上调至6元,土地使用税达1.8万元,增加1.2万元,对于土地储备大户来说,仅土地持有成本就将达到数千万乃至上亿元。” “开发商拿地成本增加,最终埋单的只能还是购房者。”乌鲁木齐一房地产评估公司负责人说,“购房者憧憬房价下跌,却不可能不支付上涨的土地成本。提高土地税费,乌鲁木齐房价有可能今年还将‘高位’。” 虽然摆在税费政策面前的是高房价的巨大压力,但张静认为:“此次税费调整主要目的还是盘活乌鲁木齐闲置土地。” 张静说,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前的实地调研显示,乌鲁木齐基本与全国土地闲置状况相同,已出让的土地有2/3仍处在闲置状态。“税费调整后,可在很大程度上抑制开发商对土地的囤积,促进开发商尽快将手中地块推入市场,从而相对减少开发商已购地块的土地成本,对抑制建设用地过度扩张起到保护性作用。” 此外,税费调整还可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此次土地使用税调整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乌鲁木齐473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和内资企业一同根据用地面积征收土地使用税,此前专门针对外资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停征。这一调整改变了以前征税“两条线”的情况,规避了部分开发商借外资之壳买地避税。 据悉,此次乌鲁木齐城镇土地使用税上调,预计将增加1.2亿元地方税收,土地使用税由去年的6000余万元增加至1.8亿元。 此次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除乌鲁木齐外,还涉及新疆89个市、县(市)、工矿区。 自治区地税局地方税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新疆已正式颁布修改过的《自治区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细则》。新标准将土地使用税额标准在现行基础上调高两倍,适用范围基本维持2003年确定的89个市、县(市)、工矿区,略有不同的是将米泉市归入了乌鲁木齐,增加了图木舒克市。同时,新疆境内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也不再享有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权。 今后,全疆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都会被划分为七类地区,然后按照七个税额等级标准,缴纳相应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新标准将大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由2003年的0.5元-5元提高至1.5元-15元;中等城市由0.4元-3元提高至1.2元-9元;小城市由0.3元-1.5元提高至0.9元-4.5元;县城、工矿区、建制镇由0.15元-1元提高至0.45元-3元。具体征税标准则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情况提出适用标准。 该负责人表示,相比其他城市,新疆目前虽把税额标准提高两倍,但总体上仍低于国家新规定的标准。据初步测算,新标准的施行每年可以为全疆增加税收3.4亿元。 该负责人说:“今年1月,受金融危机等在内的各种因素的影响,新疆地税收入首次出现10%的负增长,房地产税收下降被认为是其中的主要原因。而与此同时,新疆财政今年又需要向民生项目增大资金投入力度。所以,增加税源,征加地方财政收入,迫在眉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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