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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0项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服务 日期:2009-04-02
日前,河南省国税局确定在今年“纳税服务年”期间推出10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服务的新举措。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将增值税转型试点由5个省辖市、8个行业扩展到全省所有地区和所有行业;允许所有一般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原来的6%和4%统一降低为3%;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年入库所得税在50万元以下的企业申报期限由原来按月改为按季;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为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还对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农民工免收登记证照费用等。此外,该局还建立了“定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在全省确定了2000户重点联系企业,由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逐级进行定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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