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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税局多措并举强化发票管理保障“家电下乡”活动顺利开展 日期:2009-03-23
重庆“家电下乡”活动正如火如荼开展,20家中标企业推出了1000多个型号的产品。农民群众持本人身份证可以在市内任何一个中标企业销售点购买产品,依据购买产品的发票等凭证,回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领补贴。该局要求:一是各家电经营户在销售家电商品时必须向购买者提供正式发票,以前未提供的,凡购买者前来索取,必须无条件补开;二是税务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发现未开具正式发票的,必须立即纠正不法行为,并敦促其在3天之内向购买者补开,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三是要求经营者如实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特别是《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同时,要求各区县局加大发票检查力度,依法督促惠农政策落实,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利益。各区县局采取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等措施,组织税务管理人员深入各“家电下乡”营销网点,认真检查“家电下乡”发票开具、使用情况。该局多措并举强化发票管理,为“家电下乡”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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