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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税稽查工作锁定增值税转型 日期:2009-03-19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国税系统稽查局长会议上获悉,2009年,江苏国税稽查工作将紧紧围绕经济形势和税收政策调整,重点关注增值税转型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积极防范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发生。 根据会上公布的方案,2009年江苏将结合本地税源结构,将长期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企业以及跨国经营、国内大型零售连锁经营的企业列为重点专项检查对象,具体还包括:大型连锁超市及电视购物企业,建筑安装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包括“免、抵、退”税业务)的重点企业。 此外,各市国税稽查部门还将结合本地实际,就品牌经销及分销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3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上半年还将统一组织对部分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检查工作,对银行、保险、石油化工、通信和电力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开展自查工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下半年选择几家大型企业实施重点税收检查。“对故意接受虚开发票骗抵税款的纳税人,省局重申一定要对其三年内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虚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及虚开发票买方市场。”江苏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刘晓东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表示。 针对其他新出台的税收新政,该省今年还将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活动。例如,将把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有可能出现的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活动以及成品油市场和大额普通发票作为成本列支的建筑安装、房地产、金融保险行业等作为专项整治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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