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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五千万货运发票 骗取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 日期:2009-02-05
未经营航运业务,竟先后伪造了15艘通达公司的船舶证书和水路运输许可证,骗取了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在没有任何运输工具、没有发生实际运输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公路、内河运输业统一发票552份,金额共计5083万余元。记者2月1日从安庆警方获悉,特大虚开货物运输发票案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08年7月1日,安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配合江苏泰州经侦支队协查一起发票案件中,发现安庆市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有虚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犯罪重大嫌疑。当日,安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该案立案侦查。 警方查明,2007年12月,犯罪嫌疑人顾某、葛某为了取得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对外开运输发票,收取开票费,在所开公司未经营航运业务,先后伪造了15艘通达公司的船舶证书和水路运输许可证,骗取了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后又在没有任何运输工具、没有发生实际运输业务的情况下,从2008年4月至6月底,犯罪嫌疑人顾某、葛某指使他人为俞某、赵某等人对外虚开公路、内河运输业统一发票552份,金额共计5083万余元,并按票面金额的百分之三从中收取开票费150余万元;其中278份票计2757万余元受票企业已抵扣税款,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93万余元;有127份票共计1025万余元受票企业在财务账中列支出,造成企业所得税税款损失理论最大值为256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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