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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购房契税下降 公积金贷款限制放宽 日期:2008-12-24
记者从江苏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江苏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若干意见,结合江苏实际,进一步加大政策调控力度,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据介绍,这些措施主要体现在:在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加快廉租住房筹集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完成三年目标任务;在危旧房改造方面,优先安排危旧房改造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租住廉租住房,城市危旧房改造片区的居民购买住房,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鼓励住房合理消费方面,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进一步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房,暂不受面积、价格及贷款次数的限制,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新房贷款政策(南京市目前执行的政策是,用公积金贷款买商品房首付至少3成,买二手房至少4成。编者注),普通商品住房认定主要以容积率和套型面积为依据;在改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服务方面,对资金困难的在建项目,在保障资金安全前提下,可采取特殊信贷政策和措施,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对资金确有困难的开发企业,各类建设规费上交时间可适当延期,加大对各类涉房企业经营和服务收费的清理力度,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成本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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