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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税局及早部署开展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 日期:2008-12-24
一是及时转发总局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地税部门及早部署该项工作。 二是做好宣传辅导工作。针对2008年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可能对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产生的影响,今年将加大宣传服务工作,及时印发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宣传工作方案,下发工作的通告,要求各级地税机关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宣传辅导方案,引导纳税人积极主动、按时准确的进行纳税申报。 三是拓展自行申报方式,开发网上申请系统,首次增加了网上申报方式,可实现个税申报数据在全省范围内的集中存储、统一管理以及完税证明打印和查询统计等,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四是做好申报数据应用及后续服务工作。加强纳税人申报表的完整性和有关数据的勾稽关系的审核,做好纸质报表及纳税人报送的其他资料整理归集工作,通过加强分行业人员和分项目申报数据统计分析,切实提高自行纳税申报数据的利用水平。同时,进一步强化自行申报数据后期处理及报表报送工作,加强申报工作监控,提高自行申报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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