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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系统积极落实增值税转型 日期:2008-12-19
日前,记者从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和基层税务机关分别了解到,全省国税系统正积极落实增值税转型的各项工作。 “11月初我们即已着手开展增值税转型的测算工作,并将转型对我省税收和财政收人的影响情况报告省政府。国务院颁布新修订增值税条例后,省局和主管税务机关即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随后转向确保按时顺利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是开展调查分析,重点是从政策的层面了解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并积极向总局反映;在12月纳税申报期,我们还完成了防伪税控报税 IC卡申报时间命令的授予,保证纳税人在2009年新条例实施的第一个申报期顺利完成纳税申报…”“工作安排较靠前,前一段时间比较忙,由于近几日增值税实施细则还未发布,所以会相对好一些了。”当记者问及目前落实增值税转型有关情况时,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据了解,为确保新修订增值税条例的顺利实施,福建省国税务系统在办税服务大厅张贴新修订的增值税条例,门户网站发布调整申报期间等相关实施通告、政策导读等信息,并设置了热点专栏,同时,各税务机关还联系各级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新闻,对明年即将实施的新增值税条例实施了全方位、立体式的税收宣传。记者从基层税务局了解到,在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上,新修订条例也成为了各级税务机关宣传的重点内容。面对即将实施和实施细则尚未公布的实际情况,多数征收管理单位选择了主动访问当地企业,尤其是重点税源企业的辅导方式,将新修订增值税条例送到纳税人手中,实行面对面的辅导。一问一答成为今年新修订增值税条例辅导的一大特色,税务人员现场与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人员讲解新条例的重点,对比新、旧条例的不同,实行个体化辅导,通过攀谈了解企业对实施的看法,查找纳税人对新修订增值税条例不明白的地方,掌握企业在条例实施的准备情况,做到了新修订增值税条例实施准备家底明,情况清,准备工作更具有针对性。 据征收管理一线税务干部介绍,12月份纳税申报期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对定额管征的小规模纳税人,还着手开展了按照调低的增值税征收率重新核定或调整了应纳税额工作,“现在都是使用计算机程序定税,较规范,透明度也高。” 记者同时了解到,因新修订增值税条例延长纳税申报期限,涉及到的相关金税工程抄报税期限的调整随着12月份申报期的结束业巳调整到位。 “前段我们刚简化和规范了增值税一般纳人认定程序,方便了纳税人的申请办理一般纳税资格,加强了纳税人资格管理,对接下来的新修订增值税条例的实施提早创造了条件。”据了解,随着新修订增值税实施时间的临近,各主管税务局纷纷开展了纳税资格的清理工作,加强纳税资格认定的规范管理,对达到标准的纳税人一律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实行多年后,现在纳税人都已明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负担的增值税在多数情况下较下调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差别不大,甚至多数时候在税收上还有优势,并且在经营、财务、涉税办理上优势更明显,纳税人较理解,绝大多数纳税人主动提出认定申请,这不存在问题。”面对记者是否有纳税人不愿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的疑问,基层税务干部从容回答。“增值税转型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有利于企业经营和发展,受到纳税人的普遍欢迎,纳税人支持,我们对顺利实施充满信心。” “下一步结合增值税实施细则的出台,我们还将举办省局门户网增值税转型在线访谈等系列宣传,各地也将开展更细致的包括对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培训工作…以推动增值税转型的顺利实施。”“这些均已列入计划。”“界时我们不仅注意新修订增值税条例的顺利实施,还将关注组织税收收入的进度情况。”提到接下来的落实增值税转型实施工作,省国税局流转税处关负责人向记者作了列举。此外,记者还了解到,针对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税负产生较大影响的实际情况,省国税局还将着手调整汇总纳税企业的预征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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