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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请尽快申报个税 日期:2008-12-16
14日,记者从海南省地税局获悉,为了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该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已发出通知,作了认真部署。 近几年来,个人的投资分红所得、股权转让所得,一直是征管的薄弱环节,地税机关将加大对违反申报规定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以典型案例曝光为突破口,全面推动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地税部门还将结合本地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重点抓住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小的地区和行业,提高这些地区和行业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率。 此外,地税机关还将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获取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稿酬所得、中奖所得等相关信息。并在2007年度自行纳税申报人数的基础上,科学分析预测本地区可能达到的申报人数,确立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稳步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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