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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灵宝市国税局把好“三关”提高案审质量 日期:2008-12-09
一是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该局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把关作用,注重对证据合法性、充分性、真实性、关联性的审查,在案件的事实认定、案件定性、处理意见和处罚依据等方面经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个人发言、集体合议程序形成审理结论,有效提高案件的审理质量。二是严把税收执法规范关。在审理税务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以审促查”的作用,注重对执法程序合法性的审理,坚持有错必纠、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通过查错纠弊,促进稽查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推动稽查人员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办案能力。三是严把案件审理效果关。在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强化对重大税务案件的分析和利用,切实把案件审理作为“促查促管”的手段。在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同时,通过对有代表性的涉税案件的分析,找出税收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督促管理环节加强管理,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今年以来,该局共审理重大案件十余起,入库税款、滞纳金和罚款198万元,全部做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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