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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响“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做强“消费与维权”金品牌 日期:2008-12-10
今年来,我们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消费维权理念,加大“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打造315维权品牌,不断完善维权网络,加大社会维权监督力度,增强经营者诚信服务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我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今年来,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302件,消费者投诉223件,调处成功21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0万元。我县消委会也获得省局、省消委授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的称号,连续获得市消委会表彰的“全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单位”和“一会三站”建设先进单位等殊荣。 一、造声势、广宣传,大力把“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叫响 为了加大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的宣传力度,我们在全县开展了“标语上墙,口号下乡,告示上路,法规入户”的宣传,多次开展了“送法上门、送法下乡”活动,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 一是开好“节会”,轰轰烈烈造声势。今年3.15期间,我县消委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和《消法》知识,在电视台开辟“天天3.15”专题节目。共同推出了“3.15”系列报道,公布投诉热点,警示消费陷阱,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解读维权法则,发布维权信息,盘点200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面展示消委新风貌。3·15期间,我们组织的宣传纪念活动丰富多彩、。一是邀请领导发表电视讲话。三月十四日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消委会会长柯昌荣同志就“3.15”纪念活动,大力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重要意义,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工作发表了电视讲话;二是组织召开理事成员会议,邀请县四大家领导亲自到场;三是主办了“315”直播晚会,向参与者实行消费维权知识有奖 答题;四是开展一次商品质量大检查;五是组织了一次“三站”站长维权知识培训。 二是办好现场,大张旗鼓树形象。 为烘托“消费责任”年氛围,我们还举办了多个现场:一是别开生面地主办了一场“面对面”受理处理投诉直播现场。我们首次举办“消费与责任”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县局五位班子成员公开面对面解答现场消费者提问;二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邀请县领导和职能部门参加,当场销毁价值达3万多元的假冒伪劣商品;三是举办大型咨询和投诉现场。散发了“消费与责任”主题宣传画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农资商品选购指南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组织了十四家公用企业、职能部门在英山鄂东商厦门前设立展台,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开通电话投诉热线,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以及政策法规咨询,开展假冒伪劣商品知识鉴别等;四是公开发布曝光现场。曝光07年度打击经济违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件,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 三是舞活“龙头”,理直气壮当主角。我们当好主角,主动担当起组织、发动、协调消费维权重任。一是开好年主题会,召集有县主要领导参加的年主题会议,向领导和参与单位通报年主题活动及安排。会上总结了我县2007年消费维权工作,安排部署了2008年消费维权工作具体事项;二是抓好协调,督促理事单位交清会费、履行消费承诺共同抓好消费维权工作:三是做好服务,调解消费纠纷,缓解生产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今年来我们先后在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湖北日报等报刊电台上发表消费维权稿件120多篇,有力推动了“消费责任”年活动的开展。 二、争主动、强协调,全力把消费责任年主题工作做实。 我们争取主动,广泛联系,主动创造条件,大力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 一是争取了领导对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的重视。我们将维权网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向县“四大家”领导汇报,争取了领导重视。县委、县政府早在2005年就以“两办”的名义正式发文成立了英山县“一会三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费维权组织机构。邀请了县委主要领导担任消委会名誉会长。同时,我们将一会三站的好处和作用向各乡镇党委、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乡镇的大力支持。大部分乡镇政府都下文成立了三站。所到村积极响应,把最好的房子腾出来,专门装修办公,出桌椅、出电话。这些都为消费者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争得了企业对“消费与责任”年活动的配合。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因此我们加强了对企业的沟通和协调,特别是公用企业和较大规模的企业。一是共同作出消费、维权公开承诺。县移动公司对在移动大厅购买假冒手机的消费者作出了购假“赔一罚十”的承诺;湖北梦丝家公司在全社会发布了假蚕丝被的万元悬赏令;二是与32家企业签订了消费维权不出企业的责任书。明确规定企业应加强消费者的投诉,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广泛建立企业消费联络员制度。现有53家企业配齐了消费联络员。他们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负责人作为消费联络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他们汇报企业开展的消费、维权活动。 三是争取了全社会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支持。我们舍得投入,举全局系统之力,把消费维权工作当作亲民工程来对待,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现场解决消费维权工作中所出现的难题,集中人力和财力,全力支持消费维权工作。县局克服资金困难的状况投资40余万元,为6个基层分会配备了315维权执法车。县财政每年为消委预算10000万的专用经费;各理事成员单位克服资金紧张的状况,赞助会费近10余元;县文化局还免费提供文化活动广场为消费者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县食品公司还在中心农贸市场免费提供快速检测、复称台,全力帮助消费者。 三、强责任、解民忧,倾力把315维权品牌做强 受理和调处消费者投诉,是今年我们开展“消费与责任”年活动的目的和要求。 一是抓细节,细微之处显精神。在维权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把受理消费者投诉与维护“三农”利益相结合,农民利益无小事;二是把受理消费者投诉与支持弱势群体相结合,切实关注民生;三是把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宣传法律、法规,开展政策咨询服务相结合,真正做到了走近消费者,贴近群众。受理消费者投诉中做到电话投诉有记载,来人投诉有记录,网上投诉有结果,信函投诉有回执。各分会在日常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中总结并推广了“六个一”的做法: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解渴、一片诚心办事、一次调解满意、一声再见告别。” 二是抓大案,扩大影响树形象。今年英山县一个体碎石场老板在英山县一公司购买大型装载机壹台,价值72600元。使用不到一个月出现了多处问题。于是找到销售商和厂家遭到拒绝。在反复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当事人只好向我们投诉。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将该装载机送湖北省机动车辆及零部件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产品。经我们调解:这一公司退还申诉方购车款72600元;并且承担检测费用捌仟元。鉴于该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已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已对该公司给予了8000元罚款的处罚。 三是抓群体,大造声势得民心。今年9月,我们陆续接到农民消费者投诉,反映其购买的稻种质量有问题,稻谷成熟后出现稻瘟病,造成了11户农民40多亩稻田减产减收。接到投诉后,县消委会同县农业专家现场察看,按照《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和农业专家的建议,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已成功调处纠纷11起,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3万多元。这是继06年我们查出假冒送科技下乡案、胡山村劣质稻种案、去年劣质蚕种坑农案、假冒背背佳坑学生等群体案件又一为多数群众谋利益的得民心大案。 四、抓协作、创亮点,竭力把消费维权工作做活。 我们加强了日常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竭力服务消费者。 一是改。把消费者分会的电话尾数全部改成315。 此前,全县消委系统的电话号码没有统一,许多群众遇到消费侵害时往往难以及时投诉。为更好地服务老百姓,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我们就多次找电信部门协调。由于当地的尾数为315的号码大都被人使用,所以,我们便发动工作人员多次到使用人家里做说服工作,经过耐心说服,终于把全县10个基层分会的电话全都换成了尾数为315的便民投诉号。为了使我县消费维权站真正发挥作用, 二是免。争取县邮政局为寄送消费投诉信件免费。 为方便农民朋友投诉,减少农民上跑的时间,节省群众的投诉费用,我们就主动和县邮政部门联系,就农民消费者免费邮寄消费投诉信件达成了协议:由我们负责在全县的消费者投诉站设立消费者投递专门信箱,邮政部门对投入专门信箱的信件免贴邮票、免收投递费。并为“三站”配送农资物品,通过一定比例的利润返还,弥补了“三站站长”经费不足之困难;县移动公司为我们的消委工作人员免费配置315彩铃,并为“三站”站长派送了一定的手机话费。 三是联。组织开展了百家企业帮扶百村活动。我们发挥消委联系紧、辐射广的特点,发信息、联企业为“三农”牵线搭桥,到现在已发动37家企业与34个村达成了结对帮扶合作意向书,这些企业为联村送信息、送技术、送物资,帮助联村发展致富。如杨柳分会引来武汉灵芝企业主,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就为王家界村民增收40多万元,联系村向县消委、杨柳分会赠送了锦旗。县消委倡导的“百企联百村”使农村经济有了新的增长点,作法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好评,省政府政研室也进行了转载、市消委也在我县召开了“百企联百村”现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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