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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初审通过两个版本之减少制造业营业所得税措施 日期:2008-12-10
据“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今天完成促产条例修正草案初审程序,包括“行政院”及民进党团两个版本并案通过,除新增投资可享5年免税优惠外,民进党提议既有制造业营所税皆减半,将进行政党协商。 “行政院”9月通过“因应景气振兴经济方案”,其中通过“实施短期(今年7月至明年底)新增投资年免税奖励措施”,“经济部”因此研拟“促进产业升级条例”修正草案,今天送“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审议。 “经济部”版本中,提供制造业及其相关技术服务业,在今年7月1日至明年底止,新投资创立或增资扩展,给予5年营利事业所得税免税优惠。 “行政院”版本的免税优惠仅限新增投资,民进党今天提出修正动议,除新增投资给予5年营所税完全减免,为稳定经济发展,既有制造业及其相关技术服务业营运,自今年7月1日至明年底止,营所税一概减半征收,无论是否为新增投资。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通过促产条例修正草案,包括“行政院”及民进党两个版本,将送二读前的政党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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