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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雄主持省政府会 讨论通过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日期:2008-12-08
12月6日上午,江西省省长吴新雄主持召开第14次省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认为,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随着我省水利建设投入的不断增加,有必要把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 会议研究了《江西省建设工程养老保险费用统一筹集管理实施办法》。会议指出,改革我省建设工程养老保险费用现行分散计取办法,实行统一收取、统一拨付,确保建设工程养老保险费用的收缴,有利于维护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民生。该《实施办法》经进一步完善后将择机出台。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江西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由省政府颁布施行。会议强调,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我省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和减免范围,运用税收政策促进集约节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加强耕地复垦和耕地质量建设。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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