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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开发区:采取措施应对增值税转型改革 日期:2008-12-06
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家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即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此项改革,中央财政预计将减收超过1200亿元,这将是新中国历史上单项税制改革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健康发展,是各级税务机关都在积极考虑的问题。山东济南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局长王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谈到:“增值税转型具有一定的减税效应,毫无疑问会影响税收收入。但是减税是从税制的意义上来说的,但不一定意味着实际税收的减少。” 在谈到明年如何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时,王灏说,要严格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政策。在此基础上,主要通过"四个强化",实现既定收入目标。一是强化税源监控,对辖区内的税源实施全面监控,摸清家底,做到盘清总量税源,掌握新增税源,监控重点税源。二是强化税源分析,对重点税源企业和收入进度慢的企业进行认真分析,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努力提高税款入库效率。三是强化纳税评估,依托科学化、精细化的纳税评估方法和手段,强化对现行税源的征管,重点对商业、房地产、建筑安装的整体税负进行评估。四是强化政务协作,与政府部门密切协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促进辖区税源规模的扩大和税源结构的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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