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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地税餐饮业税收截至11月底大幅增长 日期:2008-12-05
截至11月底,泗水地税入库餐饮业税收324万元,同比增长53.55%,增收113万元,增幅显著。主要采取了一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是强化税法宣传,加大处罚力度。今年来,强化个体税源的税法宣传,特别是对餐饮业户有计划地实行上门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对不及时申报、违规使用发票、偷税等存在违法行为的业户,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对经税务机关重新核定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业户,但未进行微机定税的,限期核定税款,并及时通知纳税人有关涉税事项。 二是采取“拉网式”清查,摸清税源底数。年初以来各基层征收单位根据县局要求,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对辖区所属餐饮业户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清查,全面摸清税源底数,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纳入征收管理,为稳定税基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是做好微机定税工作,稳定税额增长。年初通过采取座谈、实地查看、典型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分辖区、分地段、分规模等不同类别的经营户的大体营业收入情况,掌握各个经营业户基本经营情况,为微机定税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在摸清业户情况的基础上,由县局征收征管科组织召开微机定税工作听证会议,听取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并针对纳税人提出的有关定税问题作详细的解答,增强了“征”与“纳”的沟通,提高了微机定税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纳税人缴税的积极性。 四是积极推广税控装置,加强以票控税。针对个体餐饮业户经营分散,经营情况复杂,税收管理人员少,征管难度大的实际情况,积极全面推广税控机,逐渐减少定额发票的发放数量,有效控管发票的使用,达到以票控税的目的,减少税收的流失。 五是加强日常查处力度。同政府协调,抽调公安、工商、政府等有关部门部分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辖区内餐饮业户的发票、收据、假发票等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拒不履行纳税义务、违法使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效规范了餐饮业的税收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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