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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税局深入开展调研做好增值税转型改革准备工作 日期:2008-12-04
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通过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可以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通过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的调整政策,能够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通过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的调整政策,对我省以资源开发为主导的地区将产生积极作用,增加矿产品所带来的税收收入。 针对增值税转型对产业结构和税收收入产生的影响,省国税局从增值税转型改革对我省2009年税收收入的影响、对我省经济的长远影响,以及对我省增值税管理的影响等方面开展了深入调研,同时有针对性地对全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企业进行了调研和分析,通过对相关基础数据的测算分析,及时预测掌握税收发展变化的趋势,为确保增值税转型在我省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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