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邢台县地税局“处罚回访”制度正行风 日期:2008-12-01
河北省邢台县地税局为加强廉政建设,严肃行风、政风,针对税务干部的违纪行为实行了“处罚回访”制度,变过去简单的处罚了事为罚后回访,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工作制度,同税务干部一起研究出现问题的原因,同纳税人建立起沟通的桥梁,使“罚与教”、“罚与帮”、“罚与督”紧密结合起来。 “处罚回访”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针对税务人员进行回访,在其与纳税人接触中出现的廉政方面问题进行处罚后,局监察干部在10个工作日里进行处罚回访,通过面对面地谈话,帮助税务人员全面彻底了解处罚的原因,细致耐心地为税务人员讲解相关处罚规定,使其认识到处罚原因,避免犯重复错误。 二是针对纳税人回访,由监察室将廉政回访卡发放给被检查企业,主动接受企业的廉政监督。回访卡内容包括:税务干部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向纳税人索取钱物、借钱借物、压价购物和赊欠货款,无偿占用纳税人的财物,与纳税人经商营利或在纳税人的单位兼职,接受纳税人的宴请、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向纳税人报销个人应负担的费用等现象,方便纳税人比对监督,维护自身权益。对于举报税务干部违规、违纪现象的纳税人,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当即对税务人员进行处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处罚结果告知举报人,鼓励其继续对税务工作进行监督。 “处罚回访”制度使得企业与税务机关实现了更好的沟通,进而由对立转变为理解和支持;税务机关在回访过程中听取了多方面意见,可反思自身在执法程序、处罚结论上是否准确,更好地实现服务纳税人,树立良好地税形象的作用。“处罚回访”制度实施以来,该局税务干部时刻绷紧廉政弦,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党员干部、税务人员的从政行为得到约束,使廉洁自律的口号真正落到实处,局内形成了“自律、自洁、自省”的良好氛围,今年该局又有2名同志被评为市级廉政建设先进个人,2个同志的家庭被评为市级廉政家庭。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