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车船使用税漏征现象严重
日期:2008-11-27
针对车船使用税漏征现象严重问题,11月25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晓麟专门召开市公安、财政、税务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措施。会议听取了我市车辆使用税征管情况的汇报,对当前我市车船使用税漏征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
会议要求,财税部门要继续加强税源信息管理,千方百计挖掘、培植税源,依法加强征管。财税部门要加强对车辆使用税代征义务人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确保征管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税务部门要加强对保险公司的考核,对代征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表彰;对不履行代征义务、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新闻链接 200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对征管方式进行了大的调整,车船税由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征管方式调整后,全市各类车辆应纳税款大幅降低。2007年底,全市各类应税车辆应纳税款1.15亿元,2008年8月应纳税款1.32亿元,而2007年全市车船税仅入库2636万元,2008年1-7月份入库3589万元,远低于应纳税额,漏征情况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