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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县地税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日期:2008-11-26
一是认真学习《条例》精神。该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公开的主体、主动公开的范围、依申请公开制度、不予公开的范围,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内容,为贯彻落实《条例》奠定基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局要求,结合地税系统实际,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确定税收计划、税收动态、征管法规、税务稽查、人事任免、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箱、公开咨询电话等公开内容,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注重公开的时效性,不准迟公开或不公开,对造成的过错由相关科室承担相应的责任。四是加强配合协调。加强与县委、政府配合协调,定期向县委政府报送信息,提供相关公开内容。五是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监督工作,及时检查督促相关科室发布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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