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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1月汕头出口退(免)税24.9亿多元 日期:2008-11-26
今年以来,汕头市国税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及时审批和办理出口退税,不断规范和完善出口退税各项管理制度,严防出口骗税行为的发生,有力促进了我市外贸经济的健康发展。今年1~11月份,全市累计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249292万元,同比增加2644万元,增长1.07%。 据了解,1~11月份出口退(免)税中,出口退税133377万元,同比减少28823万元,下降17.8%,免抵调库115914万元,同比增加31467万元,增长37%。今年出口退税规模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受去年以来出口退税率下调和人民币升值的影响,我市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的销售额规模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了萎缩。据介绍,市国税局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类的出口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减少审核环节,简化申报审核手续,加快退税进度。从2008年5月份起,国税局对本市外贸出口企业购进外地产品出口的函调办法进行了调整,即除了对从敏感地区购进的敏感产品继续保持重点监控,对其他地区购进的货物进项在审核未发现异常的情况下,结合实际采取了进一步简化函调手续的做法,有力地扶持了本地外贸出口企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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