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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野县地税局四项措施力促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 日期:2008-11-21
一是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根据组织收入工作的特点,切实加强对收入管理工作的谋划和指导,掌握收入动态,及时应对和解决组织收入中的各种异常情况和问题。严肃收入纪律,严格按照属地、级次、所属期限组织税款入库,切实杜绝延压、转引税款和虚收、混库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是认真落实税收分析工作机制。宏观税收分析方面,运用宏观税负、税收弹性、同业税负比较、纳税能力估算、税收预警等方法,研究行业、区域税负差别的内在原因,从宏观上分析判断收入潜力和趋势。微观税收分析方面,加强对企业尤其是重点税源企业相关经济、税收情况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企业纳税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征收机关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促进和加强税收征管。 三是切实提高税源监控能力。根据收入管理的需要,建立税源信息资料档案,凡是涉税的经济、社会指标都纳入税源监控范围,定期收集相关的信息资料。对税源信息资料进行系统管理,加强对本地区税源总体状况包括税源规模、结构及其变化等情况的了解和把握,为深入分析当地收入情况、落实具体征管措施提供支持。 四是严格执行税收会计核算。在做好常规性会计核算的同时,重点加强会统数据真实性的审核把关,既对核算数据的系统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也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加强报表数据来源、变化等情况的分析,确保会统数据反映税收成果的真实和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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