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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市民关注济南烟台楼市新政 望调整营业税 日期:2008-11-17
“二手房交易中的营业税若能调整,将会大大减少购房的税费支出。”昨天,本报报道了济南和烟台两地出台房地产新政的消息后,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他们希望能够在交易税费上为买卖双方减少负担,以促进二手房交易,从而带动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市民李玉秋想把浮山新区的一套房子卖了,准备拿到房款后购买位于海尔路上的一处新建商品房。但房源在中介哪里挂了几个月,虽然有人来询问,但一听说 房子是五年内的,交易时要缴纳营业税,都打了“退堂鼓”。原来,根据现行的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的征收标准为5.5%,李玉秋的房子总价在52万元左右,光营业税一项就高达2.8万元。 据广宇房产信息公司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在二手房的交易中,税费支出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根据青岛二手房交易的惯例,所有的税费都由买方负担,因此,交易税费成了影响交易是否能够成交的一个因素。 广宇房产信息公司董事长段涛介绍说,2005年和2006年实施了宏观调控,2005年二手房共成交26271套,2006年交易量降了10%。2007年二手房市场继续处于低迷的状态。今年的二手房交易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0%左右。 业内人士认为,仅仅靠调整税费的方式还有些单一。龙江工作室总经理龙江说,影响人们购房的因素除了税费外,房价也是一个坎。在税费等方面采取了一些优惠的措施,无疑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更重要的是房价要达到一个合理的位置,这样才能够真正让购房者掏出钱来买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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