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档房可以退税了部分老高档房契税可全抵 日期:2008-11-13
10月1日之后缴纳契税、符合高档房退税政策的商品房,目前已经可以前往南京市财政局办理退税手续了。日前,记者从南京市财政局获悉,随着南京市对于高档房标准的调整,一批之前属于高档房、目前属于普通住宅的,并且是在10月1日之后缴纳契税的,可以享受2%或者3%的退税。 一批商品房可享2%退税 10月31日,南京市调整高档房标准,取消了原先高档房标准中的价格限制。同时,该调整政策规定,调整的时间界定为10月1日起。也就是说,一批按照原先标准要缴纳4%契税的商品房,从10月1日起只要缴纳2%的契税。在10月1日至10月31日之间,按照原来高档房标准缴纳4%契税的商品房,如果在政策调整之后成为普通房,那么将可以享受2%的契税退税。 11月初,南京市财政局在执行过程中,进一步明确退税的范围,只要求是在10月1日之后完税的商品住房,无论是否在10月1日之前购买,都可以享受2%的退税。 随着南京市高档房标准的调整,部分房源除了4%的契税下调到2%之外,还将享受财政部规定的1%的契税减免,另外还有可能享受1%的购房补贴。这样算下来,部分原先属于高档房,需要缴纳4%契税的商品住宅,现在可以免契税了。 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10月下旬财政部的契税减免政策,规定对于个人在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首次购房且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同样以一套60平方米、售价10000元/平方米的商品房为例,如果该商品房是在11月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并且是业主的首套住房,那么这套商品住宅就只要缴纳1%的契税,同时又能享受1%的房贴,也就是说购房者最终相当于免契税。 业主到北京西路领退税 "目前我们已经开始收件了。"该市财政局契税征收管理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符合退税条件的商品房业主,可以去北京西路2 1号江苏侨办大厦一楼,办理契税退税交件业务。业主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申报表、完税凭证。管理所在接受交件10个工作日左右,将电话通知审查符合退税条件的业主,同样前往北京西路侨办大厦一楼领取退税。该人士表示,市民可以直接领取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