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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阿地税全面启动发票“集票奖励”活动 日期:2008-11-11
近日,山东省东阿县地税局为进一步提高个人及家庭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有效监督经营者依法足额开具发票,确保以发票为载体的地方税收的稳定增长,按照聊城市地税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全面启动了发票“集票奖励”活动。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均收入水平稳步提高,个人及家庭消费支出占市场消费份额的比重越来越大。但由于个人及家庭消费不报销,很少索要发票,加之一些经营者为了少缴税款,千方百计不开或少开发票,甚至开具假发票,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发票管理秩序,而且给税务部门依法足额征税带来了很大难度。开展“集票奖励”活动就是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家庭及个人消费群体主动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一个人人参与、广泛监督的发票管理新格局,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发票,强化地税发票管理,堵塞发票管理漏洞,维持正常的税收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 活动具体内容:一是科学设置奖项。将集票奖励分为“集票兑奖”和“集票摇奖”两个环节。“集票兑奖”是以消费者每次上缴到地税机关的发票份数或金额为基数,发票份数达到30份或金额达到1000元为一组,奖励现金10元;对中小学生,可领取现金,也可领取价值相当的学习用品或者智力玩具。“集票摇奖”是在“集票兑奖”基础上的二次奖励,它以消费者收集上缴到地税机关的发票为基数,以消费者身份证件号码为摇奖号码,每季度在聊城电视台举行一次公开摇奖,每次设奖194名,奖金总额5万元。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50名,每名奖金500元;四等奖140名,每名奖金100元。 二是借助政府之力推动。聊城市地税局联合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开展地税发票“集票奖励”活动的报告》,市政府以聊政办字[2008]97号 文件及时进行了批转。同时,与市财政局共同召开全市地税发票“集票奖励”现场会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发票“集票奖励”活动的强力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设立专项资金。积极与市财政沟通协调,将“集票奖励”所需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其中:“集票兑奖”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定期核拨地税部门,“集票摇奖” 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统一负担。 2008年11月6日,东阿地税局在恒源广场举行了发票奖励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聊城市地税局副局长宗彦博、东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吉星、县财政局副局长郑普元、东阿地税局党组、地税城区部分同志参加了启动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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