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董树奎总经济师在苏州、徐州调研地方税体制机制工作
日期:2008-11-11

图为 董树奎总经济师在苏州召开地方税体制机制调研座谈会

图为 董树奎总经济师视察徐州地税纳税服务中心
11月5日至7日,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董树奎一行在省地税局副局长倪静石的陪同下,到苏州、徐州市地税局开展地方税体制机制调研工作。
调研期间,董树奎总经济师分别听取了苏州、徐州市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情况、现行地方税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地方税政策改革以及推进地方税工作科学发展的建议等方面的汇报,对两地创新管理手段、加强内外协作、推动地方税征收管理工作开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税收工作发展较快,但对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亟待改革。地方税作为一种通过税种划分确定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来源的方法,是国家职能多层次性在国家税收层面上的具体反映。要按照“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的要求,不断优化地方税制结构、选择与培育地方主体税种,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地方税制体系。要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培植地方主体税种,将地方税种做大做强。要优化地方税制度体系,改进和完善地方税种,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抓住关键,采取切实可行的手段优化征管机制。要针对地方税税源管理的重点方面,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与经济分析,为地方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