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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地税分局与纳税人签订税企廉政公约 日期:2008-11-11
11月7日上午,地税弋江区分局管理一科与柏庄置业等1家纳税户签订了《税企廉政公约》。 该公约的制定旨在促进地税机关和干部依法行政,增强纳税人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公约就地税人员在廉洁自律、税收宣传、纳税服务等方面的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请纳税人在依法纳税的同时对税务人员做到“六不”:不行贿、赠送礼金、礼品或提供赞助;不提供宴请等类型的免费服务;不提供在企业参股、兼职和搭干股分红;不提供各类回扣、中介费、好处费;不提供报销公、私费用或各类压价物品;不邀请出国、出境和国内旅游。与会纳税人对签订廉政公约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这是促进税企双方了解沟通的好方法,将以行动践行“公约”,建立互信关系,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纳税环境。 与会纳税人同时还就增强地税外网的互动性、纳税服务的细致性、搭建辖区税企互动平台的迫切性发表了诚恳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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