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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 山西省具体操作细则下月出台 日期:2008-11-11
明年元旦起增值税转型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行,而作为试点的山西省,共有3312家企业实现进项增值税抵退税款13.3亿元。山西省国税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对本省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政策,预计下月山西将会有具体操作细则出台。 11月9日公布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中,增值税转型改革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早在2007年7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选定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部分行业试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太原、大同、长治、阳泉四个省辖市3312家企业首次“尝鲜”扩大增值税抵扣优惠政策,走出增值税转型的第一步。 山西省国税局王跃峰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3000余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被纳入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共实现进项增值税抵退税款13.3亿元。其中,采掘、电力、冶金、装备制造4个行业是享受扩抵政策好处最多的行业,分别占抵退税款总金额的51%、21%、15%和5%。 分析人士指出,增值税转型是指生产型增值税变为消费型增值税,给企业减负,预测将为全国企业减轻负担1200亿元。 山西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处长赵峰表示,增值税转型预计明年元旦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行,国务院、财政部相关细则出台后,山西省的相关具体措施也会相继出台,此后山西有多少企业、受惠幅度才好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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