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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征虚拟交易税将通过系统监控交易 日期:2008-11-11
北京市地税局昨天透露,个人网络虚拟货币转让所得已经开始征收个税,北京地税局日前针对该问题已经专门制定了相关征管办法。据悉,目前,北京市地税局已经开始接受个人虚拟货币交易所得的申报,其中,如果能提供有效凭证,则按照20%的税率对交易差价进行征税;否则则按照全部转让收入核定征收率计算征收个税。例如,古玩、字画拍卖收入核定征收率按3%征收个人所得税。
有关众多网友对于虚拟货币征个税的可操作性,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日前透露,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监控系统了解个人虚拟交易,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如何通过监控系统发现有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该相关负责人并未透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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