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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新政细则着陆山东青岛 部分市民可领契税差额 日期:2008-11-07
备受关注的“购房新政”实施细则终于着陆岛城了,昨日市财政局对外发布消息,对享受减税优惠政策的条件作出明确界定,昨日起正式执行,市民反响较好。 房改房拆迁房均不享优惠 据悉,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在该政策中,对于“个人”、“首次”等概念均没有做详细规定,而是将此权力下放到各省市地方。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经过认真研究,对相关概念做了详细界定,市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享受减税政策:2008年11月1日后(以签订购房合同时间为准)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除非住宅房屋、房改房、拆迁安置房以及通过继承、赠与、分家析产和法院裁决(不含拍卖)等方式取得的住房外,本人现名下无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凡符合首次购房条件的购房人,需向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表,同时填写首次购房具结书,携带购房合同、有效身份证件,由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实并出具有关证明,即可到财政契税办税窗口按优惠政策缴纳契税。 首次购房证明是关键步骤 记者昨日下午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契税办理窗口前陆陆续续有人上前办理业务。市民许先生在一楼契税窗口领了一张回执单后来到四楼的房地产权属登记查询处,窗台前一张醒目的白纸上写着新政实施的各项细则及注意事项。工作人员根据回执单上面的个人及房屋信息输入系统后显示许先生此前无购房史,拿出一份“首次购房证明”交由许先生当场填写并摁上手印后,审核通过。许先生带着盖好章的证明下楼后在契税窗口顺利办理了手续。许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情况符合“新政”规定,购买总价40万元左右的房子,省了近2000元钱。 另据工作人员介绍,11月1日以来的两三天里,由于执行细则未出台窗口就一直没有按照新政办理。目前工作人员正认真筛查按老政策办理的几名市民的材料,如果在政策范围内,将及时通知其领取新老政策产生的差额。 新政催刚性需求逐步释放 对于此次“新政落地”,业内人士各方有不同看法。某不动产公司市场部经理邱先生从其所在分店的咨询量和成交量分析道,自从上个月国家颁布新政后,生意又冷清了一成,原先打算签约的客户又要等待更多的利好政策出台后再签约,可以说新政加重了市民的观望心理。而青房置换总经理秦彦则表示,此次新政落地将在近几天内表现出一个成交量逐步高涨的态势。因为市民会发现,房价并没有出现意想中的大幅下跌。而自去年年底以来积攒的刚性需求已达到了一定数量,必定会逐步释放。他认为,眼下岛城住宅的供应量较充足且具有较大的议价空间,是一个较好的购房时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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